学生工作

关于给予李骏禧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

李骏禧,男,17级光电3班学生,学号为1708040306,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。

该同学违反学习纪律,累计旷课已达5-9学时,根据《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》(科大政发[2010]78号)第二章第九条第二款,经研究决定,给予李骏禧同学通报批评处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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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九年三月十日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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